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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二O一六年“专升本”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教务办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6日 15:54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4号)和《湖南工程学院2016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国际教育学院2016年“专升本”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国际教育学院成立了“专升本”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奕

副组长:苏哲民  曹丽英  夏赞成

成  员:肖  彬  毛旷怡   

领导小组制定2016年学院“专升本”推荐工作方案,指导“专升本”推荐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推荐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办),由曹丽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升本”推荐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1. 选拔范围:湖南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专科各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 选拔比例: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

三、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德智体全面发展。

2. 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3. 第一至第五学期所有课程(包含实践环节)必须合格。课程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择优推荐。

4. 根据学生平时学业成绩与表现择优推荐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四、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学生报名后,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3月26日前进行推荐审核并确认,4月6日前完成公示(在院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报名表(附件1);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后于2016年4月12日前向学校正式提出2016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并送交“专升本”报名表。

五、工作进程

1. 2016年3月8日~3月15日,学生到学院提出纸质报名申请。

2. 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学院进行学生资格预审,提出网上报告推荐名单。

3. 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学生网上报名。

4. 2016年3月25日~4月6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张榜公布。

5. 2016年4月6日~4月8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报名表(附件1);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学生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16年4月12日前正式提交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附件2,同时附电子文档),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送交到学校。

6. 本办法由湖南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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