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为外国文教专家办理延聘手续时,须向省外国专家局递交下列材料: (一)《外国专家延聘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与外国专家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复印件(文教专家需核对原件)。 省外国专家局在二日内予以审批。